2013年,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,在团市委、市妇联、科协、文体旅游局、市教育局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,打基础、建平台、抓业务、促发展,协会广泛团结会员,联合各界力量,整合社会资源,大力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,积极探索青少年校外教育理论,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,认真执行首届理事会有关决议,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启动,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计划,在整合全市教育资源、创新教育形式与手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开创了协会工作的新局面。
一、加强组织建设,建立协会基本运行架构
2013年,在规范管理,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,为协会今后的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
(一)完成协会法人登记、公章刻制、组织机构代码与税务登记、官方网站与会员信息平台建设、会费收取、会员单位标牌设计制作等一系列工作。
(二)圆满召开会长(扩大)会议和第一次理事会,探讨会费收取、会员发展、秘书处工作以及成立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事项,并通报了协会前期工作情况,部署了下一步工作。
(三)成立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和主题活动专业委员会,吸纳业内知名专家,提高协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,实现资源共享,推动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科学发展。
二、统筹会员资源,举办公益活动,树立协会及会员的公共文化服务新形象
充分发挥协会及各会员的资源优势和社会影响力,吸引社会资源,联合我会会员单位、各社会组织共同举办大型公益文化教育活动,扩大协会及会员的社会影响力。
(一)成功承办2013年全国青少年宫系统音乐舞蹈教育交流活动,来自全国近40个城市的百余名青少年艺术教育专家欢聚一堂,畅所欲言,共同探讨青少年艺术教育的发展方向、发展策略及先进经验。
(二)主办、承办和协办第八届深圳市青少年艺术设计大赛、“新年有‘礼’”2013公益文化活动周、“舞韵童趣 爱在鹏城”深圳市少儿舞蹈公益展演系列活动、2013深圳青少年科学与艺术节、第七届深圳“缤纷鹏城•相约国际”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演季等多项主题活动。
(三)各会员单位积极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公益性主题活动,在全市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(详见协会年度专刊)。
三、服务会员,积极开展文化交流,实现共享多赢
不断拓展业务空间,主动地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,积极与业界同行建立良好合作关系,举办对外文化交流活动,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搭建沟通、合作和干事的桥梁。
(一)应邀组团出席2013第二届两岸文教产学合作高峰论坛,介绍了深圳市校外教育发展的状况,借鉴和学习台湾文教产学业的宝贵经验,推动两岸业界交流和合作。
(二)应邀出席安徽马鞍山新三馆(科学馆、青少年宫和妇儿中心)落成典礼,并就校外教育场馆建设举行了座谈会。
(三)组织了市少年宫、市少儿图书馆、市科学馆和市妇儿中心之间的观摩交流学习活动。
(四)启动协会年度会刊编印和《深圳市青少年社会教育文集》征稿工作。
(五)会费使用情况:截至2013年12月31日,收取会员单位缴纳会费共计41200元,支出合计16426元(包括管理费13259.60元,手续费92元,税费3074.40元),结余24,774元。
四、存在的问题
(一)在协会定位、发展方向等方面缺乏清晰思路,提供的服务与会员单位的期待值有较大差距。
(二)目前除收取会费外,尚无其他的固定经费来源,而会费金额与协会正常运作所需相差甚远。
(三)对会员单位情况了解不够深入,同时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响应程度亦有待提高。
以上存在的不足,需要我们不断创新管理理念,加强管理,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,进一步提高协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。
深圳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协会
2014年2月25日